1992年,我和林強經人介紹認識,戀愛一年就結婚了。他給我的第一感覺是老實,第一次見面就告訴我他出身農村,家裡比較窮,擔心我會看不上他。我喜歡這種憨厚老實的男人,反而對他多了一層好感,而且林強當過兵,身形十分健壯,讓我感覺很有安全感。

  談戀愛的日子很甜蜜,林強在某國小當體育老師,工作比較清閑,他天天來接我下班。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他有時也會提進一步的要求,但我是個生性傳統的人,希望能在新婚之夜把自己完整地交給他。林強尊重我的意見,從來不強迫我,我慶幸自己找了個靠得住的男人。

  可我們結婚以後,林強每天都要求和我做愛,而且每天都不止一次,我想新婚的人大概都這樣,這也是他愛我的表現吧,所以我也樂意接受。蜜月裡我們就這麼昏天暗地地做愛,有時我覺得吃不消,但林強總說他太愛我、太需要我了。我想作為妻子也有義務讓自己的丈夫滿足,所以還是盡量順從他。

  我的工作需要經常上夜勤,上半夜上到凌晨兩點,下半夜從兩點上到早上8點。出於安全的考慮,結婚前我和公司裡的姐妹一樣,只要是上夜勤就睡在公司的休息室。結婚後,每次上夜勤或下夜勤林強都風雨無阻地接送,姐妹們都羨慕地說︰“華姐,你真好福氣,老公這麼疼你。”我卻有苦說不出。

  平時在家,林強每晚都要求過性生活,逢到上夜勤也不放過,我夜裡兩點下班,累得早已說不出話來,可被他接回去之後還要先滿足了他才能睡覺;如果是半夜去上夜勤,也要做完了才送我去公司。有一天夜裡我下了夜勤他去接我,把只有一歲多的兒子扔在家裡,兒子醒來後找不到爸爸媽媽,嚇得要命,哭得一塌糊塗。我回去看見孩子那副可憐的樣子,心疼得直流眼淚。

  每天中午他也來接我下班,回到家,他早已把飯菜準備好,就等我吃過飯之後和他過夫妻生活,長年累月都如此。我提出過抗議,但林強說如果我滿足不了他,他就會去外面找別的女人。為了維持家庭的和睦,我勉強依了他。說實在的,林強除了這點讓我不能接受以外,其餘的真是無可挑剔,對孩子盡心盡力,家裡的家務活也全包了,除了這件事,別的都依我。我平時下了班回家什麼都不用做,吃完飯他還搶著洗碗,我要是也去找點家務來做,他就會搶下我手中的活說︰“別幹了,把你的精力留著。”我聽了這話真是哭笑不得。

  來月經的時候也得給。有什麼辦法,他經常忍第一天,第二天就忍不住了,急著就想要。我懷孕的頭三個月說什麼也不同意,他就自己解決,常常躺在床上當著我的面自慰,我覺得很難堪,他卻無所謂。有時還一再要求我用別的模式幫他解決,我看他憋得難受,偶爾也幫幫他。懷孕三個月後,他就迫不及待地要過夫妻生活。孩子生下還沒滿月,他又要,我也只能給。結婚這麼多年來,我人流了三次,醫生交待說人流後一個月內不要同房,可最快的一次在我人流之後第三天就在他死纏爛打的哀求之下和他同了房。

  怕不怕對身體有影響?當然怕,可是有什麼辦法,我一不同意,他就拿去外面找女人來威脅我。我們結婚第四年的時候,他真的有過一次外遇,開始我還蒙在鼓裡,是他公司的經理告訴我的,我提出離婚,他跪下來求我看在孩子的分上原諒他。當時孩子也小,才兩歲,最後我也就心軟了。

  會不會覺得這樣有些不正常?肯定會啦,起初我以為他這是年輕,體力好,可是結婚都十幾年了,他的性欲一點都沒降低。每天都不止一次地要,而且永遠都沒有疲倦的時候。我就不行了,年輕的時候還能應付,現下40歲了,真的沒有那麼強的性慾。平時上一天班已經夠累的了,回家就算什麼家務都不用做也不想天天做那事。加上年齡慢慢大了,下面也感覺越來越乾,過性生活的時候他自顧自地快樂,我卻覺得痛,根本沒有什麼快感可言。時間一長我也有點麻木了,他做他的,我睡我的,有幾次竟然真的睡著了,他很不高興,說我不像女人,滿足不了自己的老公。

  我也和他提過要不要去醫院看看,他死都不肯,說自己身體好,沒問題,還反過來說我是性冷感。我覺得自己像不像性冷感?我想我不算吧。我也是出身農村,體質也算很好的,但像他這樣做法我真受不了,經常臨睡前做過一次,半夜他又要把我推醒再來一次,甚至兩三次,夜裡根本睡不好,第二天還得去上班。

  大概一年多前,我發現他要求做愛的次數比以前少了,一周大概兩三次,開始我還心裡暗喜,心想可能真的因為年紀大,性慾沒那麼強了。誰知一天有個女人打電話給我,張口問我︰“你老公是不是不像以前那麼需要你了?”我正納悶這種事情外人怎麼會知道,那個女人接著說,“那是因為他在我這裡找到了滿足,你已經滿足不了他了。”我這才明白是怎麼回事。

  我知道這事後心裡比較平靜,心想兩個人到底還是走不到一塊兒,所以打定主意和他離婚。儘管他一再哀求,我還是鐵了心。我覺得這樣也好,對我也是一種解脫。

  現下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雖說碰到不少困難,不過心裡真的輕鬆了好多,對婚姻還抱不抱希望?抱﹗為什麼不抱希望?我還是希望能碰到一個真正對我好的人,好好地過下半生。

  性慾亢進的發生率很低,在一般人群中約有1%(包括男性和女性),其主要表現為頻繁而強烈的性要求,每天可有數次性要求(包括性交),甚至達到不避親疏的程度或經常更換性伙伴。這種性欲亢進的程度表現為一種強迫性的需要,亢進的性欲影響了個人的健康以及人際關係,他們不考慮任何情境的約束和規範,當要求得不到滿足時便哭罵吵鬧,搞得對方筋疲力盡,極為苦惱。

  編後︰怎樣才算性慾正常?怎樣才算性慾亢進或低下?不能單憑性生活頻率多少來判斷。因為每個人所處的環境、認知、心理、人際關係等存在種種巨大差異,所以性慾強弱差別很大,有時甚至有天壤之別。只有當性張力過高而按捺不住,以致產生一系列情緒、行為和性對象的改變時才被視為異常。

  林強算不算性慾亢進,現下還不能完全下定論,因為缺乏臨床上進一步的實驗室和心理診斷指標。但是性慾亢進多伴有身體器質性的病變,包括內分泌失調和精神心理原素,因此應做全面體檢,特別是性激素的檢查,並採取相應的治療措施。

  當出現超出常人的這種性慾過分旺盛的現象時,應積極去醫院的性醫學科、男性科或婦科就診。因為,性慾過分旺盛或亢進不僅不代表身體強壯,而且往往是疾病的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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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帥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