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廣告指的是將廣告附著於個人部落格當中達成傳播效果。對於部落格主而言,在自己的部落格空間內附加廣告訊息,在展示自我的同時獲取廣告收益。對於廣告主而言在個人部落格當中拋放廣告吸引相關的用戶關注也是一個不錯選擇。這是乎是一個雙贏的選擇。實際上99%的個人部落格不適合拋放廣告。
在個人部落格上拋放廣告主要有兩種類型︰品牌廣告以及Google Adsense
首先看看品牌廣告,品牌廣告在進行傳播的時候最重要的一點是匹配度,承載這個廣告的平台需要和這個品牌或者產品有比較好的對等性,不但需要有比較大的影響力而且要確保在這個部落格平台上沒有出現損害品牌形象的任何內容,最好是這個部落格本身與廣告產品有一定的友益關聯性。個人部落格要完全達成這些需求十分的困難,真正有價值的是在網路用戶中有一定影響力的專業部落格,例如攝影部落格、音像發燒友部落格等等,這些部落格可以承載相關的電子類產品的傳播。其他絕大部分的部落格或者流量太小,或者為了追求點擊量在內容上不加篩選,而不具備廣告價值。
其次對於Google Adsense而言,絕大部分的個人部落格不具價值,實際上Google Adsense也沒有針對中文個人部落格推展計畫,他主要面對的還是網站,這與Google Adsense的廣告特徵有關,Google Adsense喜歡的是流量高的大站,擁有新鮮的IP。根據統計,點擊率(CRT)中一般有不到2%的點擊會流向Google Adsense。對於Google Adsense而言重要的是盡快地讓客戶的廣告費盡快的被花完。這就需要大量的點擊。同時Google Adsense也對客戶得有個交代,拋放的廣告被點擊了一千萬次,那么最好是一千萬個不同的IP,以證明Google Adsense的廣告效果是多么的突出。
而個人部落格是個人小站,每天來的都是熟客,這就根本不滿足Google Adsense的需求。廣告費用消耗慢,IP又重複,根本不具備太高價值。可能有人會立即反駁,舉出國外著名IT類Blog的Google Adsense月收入過萬美金的新聞。這就是第二個問題︰中文不受歡迎。從本質上說,Google是屬於全世界網民的,但是,它更是屬於英文世界的。IT類Blog裡有比AW收入多得多的中國Blogger,不過,他們要么是用英文寫作,要么是在某個英文的Blog Network之下。雖然使用中文的網民在世界上最多,但是對於英文世界來說,這種數量沒有多大意義,因為那是中文。如果你不幸是個Blogger,更不幸的是你又使用中文寫作,那么你的確就是Google Adsense的棄兒。
那么是不是個人部落格都沒有廣告價值,是不是部落格托管商(BSP)也無法獲取廣告費用了?因為專業的部落格網站下的用戶都是草根。不是的,部落格托管商可以透過對成千上萬個個人部落格的整合,形成一個有價值的傳播平台,實現與品牌廣告的對接。並且透過活動的設計,讓眾多個人部落格傳播價值得到提升。作為個人部落格用戶如果期望能從廣告中獲取收益,就一定要參與部落格托管商(BSP)發起的各種活動,透過對活動參與,融入到整個傳播當中才能真正實現價值化的傳播,也才能真正獲得廣告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