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傾訴︰
  他不抽煙,不喝酒,不賭不玩,收入中上,工作穩定,當時有市值十幾萬的房子一套。我們沒有甜蜜的愛情基礎,沒有求婚,沒有承諾,沒有約定,沒有計畫,只有我信任他和他願娶我,就閃電般地結婚了。遇到他時,我有種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的感覺,特別相信緣份二字。他所有條件都符合我的標準,對於結婚儀式,我沒一點要求,也不想有儀式,我們沒有婚紗照,沒有婚宴,沒有旅行等,只是花了幾十元登記,然後住到一起,就算結婚了。

  婚後一月,我給自己放了長假、不上班了,準備享受初為人婦的生活。可是,我們間的磨擦也多了,我想平攤家務,他認為家務應該由我做,因為我沒上班。其實家務也不多,我只是不想讓他回家就像個老爺似的。後來在他將收入全部上繳後,我就默認了全部家務。但在我經期,他必須要做。

  不久後,因他跟同事下班後去桑拿,不跟我說一聲,打電話也不接,讓我懷疑他對我不忠。10點多他回家,我不聽解釋,重要的是他背著我的事實,我大吵離婚,他也準備奪門而去。我傷心,但想著結婚不到三月就離婚,怎麼說得過去啊?於是默默流了很多淚,恨自己怎麼這麼衝動結了婚。第二天晚上,我也約了一個以前追求我的男孩去開了房,但關鍵時刻我沒做。打電話告訴他,我跟男人去開房的事,我說“你怎麼對我,我就要加倍對你。”

  我不允許他有任何女性朋友,凡有女孩子的他的照片,我都燒了;我不準他看黃色圖片影視,他剛買一部新手機,因裡面有一幅會動的女星圖片,我十分氣憤地將手機摔成兩半;電視選美、模特作秀,總之穿得少的,我都不許他看。我不是不自信,我恨他那次洗桑拿的行為,我就是不讓他舒服了。因為恨他,也討厭他的家人,跟他家人基本不來往,而且也很計較。

  我不發脾氣的時候,很好,將家裡收拾得很整潔,會精心準備晚餐,會給他榨果汁、削水果。他穿的裡裡外外都是我買的,我把他照顧得無微不至。家裡一切事他基本不用管,只管上班賺錢就好了。他只要順著我,日子就可以過得很舒服,逆我的意,那就是地獄。他漸漸明白了這一點,我們開始了一段短暫的幸福,至少我覺得是幸福的。大約一年後,性不和諧讓我越來越失望。我認為是我不愛他造成的,我開始希望他不要這樣百依百順,希望他有點個性、像個男人一樣吸引我,不要大事小事全問我,像小孩。

  又過了一年,我越來越沒做女人的感覺了,痛苦,有時將他踢下床去,還說他沒用。我想離婚,他也同意。但只是說的利害,卻沒行動。這時我們有了十幾萬,在買房還是買車上,意見有分歧。他想買車,因為上班方便一些。我想買房,因為離婚後可以分到這套房子。最後還是決定給他買了車。但很多時候是我在開。真沒想到,在我25歲時就能開上汽車,這對一個農村姑娘來說,出社會短短幾年,就過上了有房有車的生活,我有時感覺挺知足的。

  平日裡,我去學跳舞,學英語,逛街,做家務,玩網游。雖然感覺有點虛度光陰,但日子過得太快了,轉眼就是又一年。我還沒想好是否離婚,所以我一直堅持避孕,不要小孩。第三年,我去外地工作,第一次與他分離這麼遠這麼久,在離別的車站,我紅了眼睛。半年後回來過年,發現他出軌了。我打了他無數個耳光,他跪地乞求不要離婚。我很受傷,堅持要離婚。我的離婚條件是他淨身出戶,並且以後每月給我2000元生活費。他簽字同意,但他要我答應他,不要離開他、繼續跟他在一起。那一刻我真的原諒他了,我覺得他好可憐。

  可是我沒法真正原諒他,我非常痛苦傷心,在離與不離之間糾葛。過完年我回去工作了,車也讓我開走了。我原想用工作來轉移注意力,但工作盡是不如意。於是,我想找個人療傷。我對男人很挑剔,找人還真難。可能是命中注定,這個並不起眼的男人政,被上天安排給了我。政很快讓我忘記傷心事,並且到達快樂的天堂。政為我離了婚,而我卻背信棄義辜負了他。都說一起唱過廣島之戀的會分手,果然是這樣。

  因為政的離婚之戰波及到我,令我失去了工作,我回到家裡。政催我離婚,我猶豫。這時跟老公吵得很利害,他不願意與我離婚。有一次我夜不歸宿,他等了我一晚上,終於開始主動提離婚了。我看著他紅紅的眼睛,好心痛。不知道為什麼我們走到了今天這一步?他怪我太強勢,說就是想這樣報復我。我怪他受不了為什麼不和我溝通,為什麼要做傷害感情的事,明明就是一只低級動物,為什麼還要找藉口。

  他接到了政的電話,政求他成全。我們決定離婚了,財產平分。在等待去辦手續的日子裡,我見到什麼都流淚,去到那裡都流淚,淚水止不住地流。看著家裡的一切,看著這個熟悉的城市,即將要說再見,我心如刀割。我不停問自己,他曾經不就是我要找的人嗎?我曾經不是滿足於自己的擁用嗎?真的要放棄這一切嗎?到了說好離婚的日子,誰也沒主動去,就又拖了下來。政已察覺我並沒積極離婚,心灰意冷,傷心欲絕。而我的痛苦也不會比他少,我該如何選擇呢?

  不久後,由於政的過激行為,導致我與他的最終分手。歸根結底,還是我背叛了承諾。世上沒有後悔藥可吃,如果有,我會選擇政。

  魚順順老師回複︰
  寫下本文的題目,某順就覺得,和女事主一樣隨心所欲,高潮時很嗨,低潮時見什麼都流淚--這境界是俺永遠不想涉足的。不為別的,某順就不允許自己胡作非為後還告解、還傷感。也太拿不起、放不下了吧?

  不過,想來女人能胡作非為,也是有本錢的。首先應該有姿色︰要麼面容姣好,要麼胸波起伏,讓男人看一眼就拔不出眼、睡一下就拔不動腿;若姿色差強人意的,也必須有個好身世或好工作好收入等,否則男人眷戀你什麼?事主估計就屬於前者那姿色不錯的,不然咋敢痛快酣暢地連抽男人無數個耳光?即便有錯,男人也不會忍受被女人打臉的是不是。成語“恃寵而驕”和韓劇《我的野蠻女友》,都是講女人當母夜叉的前提是男人愛她,雖然男人的愛有時間限度,但只要女人你夠聰明,能看出男人的底線在那裡,那就可勁兒地折騰他吧,打他N巴掌也不要緊,只要記得事後再塞他N個甜棗,別讓他絕望和死心--事主的男人開始鬧離婚了,顯然是事主很沒眼力,沒搞清男人的底線就瞎折騰了,把男人徹底搞毛了。

  某些女人愛作,碰上愛她的,就作,且生怕作索輕了、考驗不出男人的愛意深淺來。女人的“作”本屬於撒嬌的範疇,一般使用在她重視的男人身上,有時也會變成惡作劇、用在不招她待見但又特待見她的男人那裡;但女人一般又玩不起,男人真生她氣了、發怒了,她先前牛叉哄哄不可一世的態度,立刻消失得無影無蹤,不管男人是胡亂找個藉口要分手、還是被她折騰累了要報仇,她都趕緊180度的大轉彎,又是認錯又是保證又是重估男人價值的,作的最終結果很容易地變成作索她自己了。所以,女人折騰不要緊,但折騰前你一定要搞明白這男人是不是給你折騰的,別自己本來就離不開人家,還表現得跟個時刻準備掘人家祖墳的惡婆子一樣,碰著那心理素質不結實、對你愛得也很勉強的爺,你折騰人家,等於折騰自己。

  另外,折騰完了,一般感情也快散架了,這時就要願賭服輸、認栽買單了。有些女人天生比較賤相,明知自己沒折騰的條件,還非要東施效顰,學美女發飆、學富姐使橫,爾後男人受不了要跑路了,她又死活不撒手、哭哭啼啼嗑藥跳樓地拼命挽回--我最見不得這種女人,你要是有點骨氣也有點心眼呢,你就把先前的折騰進行到底,要知道男人不怕女人鬧、就怕女人纏,既然他去意堅定,你就趕緊束手待斃、拱手送客得了,給他留給美麗的高傲的背影,總比讓他一會兒懼怕你、一會兒又厭惡你要好的多吧?沒人分手時能一點不疼,但看在你先前已經讓人家難受了好久的份上,就切牙忍了你的疼、給人家一個爽心的結局吧,別先做悍婦又做怨婦,那可太沒勁了。你把皮筋抻得沒一點彈性了,還想它恢復原狀,豈不是做夢,與其如此,還不如利索放手,也讓男人有機會懷疑下他的分手決定呢。

  回到女事主這裡,我想說的是,你和準前夫鬧到這步數,就算不分手,你們也回不到過去的天作之合裡了。無他,你太能折騰,他經不起你的折騰,徹底敗給你了、也徹底死心了,之所以他現下沒堅決要求辦離婚手續,是他可憐你每天淚水漣漣的樣子。這是他習慣性的同情和不忍,而非愛,他對你的愛,已經在過去你不斷的折騰中一點點消耗沒了。要不要離婚,要不要去找那個叫政的第三者,這都要你自己決定,沒人能替你選擇,我只想說一點︰以後不管跟誰過,都記得要收著點,別太恣意。女人猖狂是容易惹禍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吳帥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