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上,只有兩種人,你與他/她說話,可以說到不厭,不膩,不絕。這兩種人,一是知音,一是戀人。

    相愛的時候,一個笑話,一個故事,你可以無數次講過,對方可以無數次聽過。講的講到沉醉,聽的聽到痴迷,這都是正常的。但,倘若不愛了,有時候,哪怕只是半句話,說的說到冰冷,聽的聽到冰涼,這也都是正常的。

    能說多少,肯聽多少,便是愛與不愛的區別。一個人能沈溺地愛,也能痛快地不愛,才是具備了完整的愛的能力。不是所有的愛都能到最後,愛到不能愛,愛到不必愛,也會是愛的一種結局。能在深愛中清醒地放手,才能在不愛中,理智地為彼此鬆綁。

    去愛一個人,永遠沒有錯,這是你的權力。但,不是所有的愛,最後,都會擁有對方,得到對方。你有愛的權力,卻沒有必然得到的權利。懂得了愛是自由的,才是完整地理解了這種權利。執與慾念地佔有,也終被這種佔有的慾念所傷。

    愛得對稱,才愛得完美。對稱的意思是,兩情相悅。不對稱的愛,一方越是狂熱,越是熾熱,越會是對方沉重的負累。也就是說,不是你拿出了全部的愛,就會得到愛的全部。一陣風吹到需要的地方,就是春回兩岸;吹到不需要的地方,就是霜冷長天對於不愛,最好的模式是放手。如果還有比這更好的模式的話,就是痛快地放手。

    不愛了,就是不愛了,不要去糾纏。放過別人,就是放過自己。這個世界永遠有風景。但,只有自由的心靈才會看到。也就是說,世界還在,風景還在,只是割捨不掉的慾念,遮了眼,絆了腳,蒙了心。只有放下舊愛,新的風景才會在生命的前路上,蓬勃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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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帥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