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時,我喜歡一個叫仔仔的男生,他有兩顆虎牙不算,當他手裡有兩個紅橘的時候,他會把那個大的給我吃。現在我再遇到他時,他手邊有一個五歲的女孩,正在叫他爸爸……

  13歲,我暗戀隔壁班一個叫阿昆的男生,阿昆長得像三浦友和哥哥,為了見到他我每天繞道去廁所,一直堅持了兩年。15年後我們再次相遇,他胖得像豬而且也已經成了爹,他看著我就像看白天鵝,我終於知道自己當初有多醜了。

  16歲,我覺得自己真的在愛一個人了,我喜歡上了我們的生物老師,他瘦瘦的白白的,身上總有莫名的香味,他經過我的身邊時,我總是貪婪地嗅著他白襯衣上的味道。他提問我,我緊張地張口結舌,還總是特別深情地看他,他說︰考不上大學你就傻眼了,結果考上大學我也傻眼了,他結婚了,我失戀了。

  19歲,我開始人生的初戀,大一時有個男生每天為我佔圖書館座位,還給我買小籠包吃。另外,情人節還送我打折玫瑰,我白衣飄飄地坐他的單車前上演著花樣年華。結果呢,大學畢業我們各奔東西,大學的戀情往往是“黃梁一夢”,能夠“水到渠成”的不多,想了想,最是難忘他晚自習送來的小籠包。

  23歲,我變得聰明而多情起來,想找個“四有新人”,就是有型有款有車有房,或則乾脆說就是李澤楷那樣的,但那樣的人不是給我準備的,於是我降低要求想嫁個“小有錢人”。後來看了太多有錢人花心的故事,我又被迫降低標準。沒有錢,個子高長得帥也行,至少養眼。這樣的男人交往了幾個,結果長得比我難看的被我甩了,比我長得好看的甩了我,男人女人均是“好色之徒”。

  25歲,我終於踏下心來想找個知冷知熱的男人過日子,畢竟凡人多是“柴米夫妻”,但這也難。我遇到一個好像和錢有仇的男人,他總怕一夜之前錢會貶值似的,迫不及待地把錢花出去,這樣的人我能嫁嗎?當然不能。遇到的第二位男人,小氣到讓我側目,我猜他們祖上沒準全是會計,他不打折的東西不買,牙膏用完了要死擠,擠完了還要用剪刀剪開,天啊﹗我怕嫁給他一條內褲也要穿十年,所以,還是快閃。

  27歲,我理想的男友條件一直在降低著標準,卻仍“獨守空閨”。我媽說我這人太挑剔,我說我這是追求完美,那和挑剔是兩回事。

  30歲,我的嫁人條件簡單到和5歲時一樣。我希望有一個像仔仔的男生,如果手裡有兩顆紅橘,他會把那個大的給我吃,如果我愛吃,他就全都給我,如果我嫌剝皮費事,他就替我剝,如果我嫌吃費事,他就把它們榨成果汁。這種男人具備一顆“平凡愛人”的心,這就足夠了,若得此君,夫復何求﹗

  看完這個故事,說不清楚是一種怎樣的感覺。只覺得一陣嘆息自心底涌上。人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麼,到底什麼才是最好的。真的要等到一切都已經歸於平凡,才會想起,才會接受這最單純的幸福嗎?人生就是這樣,走了那麼多路,只是在原地劃了個圈,能夠和你相守一生的人並不一定是和你有著轟轟烈烈的愛情,只有那種平平淡淡的愛才是最真,也是最長久的……畢竟,我們早晚要學會堅強﹗雖然我們不能回到過去重新開始,但可以從現在開始創作一個新的結局﹗所以從現在開始拋棄一切有礙我們進步的事情,努力打造一個全新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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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帥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