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告訴我她最近買了輛BMW。我在罵她奢侈之餘,心中暗暗地為她算了一筆幸福賬。她是多麼地幸福,前不久才買了大屋,最近又換新車,平時穿的用的裝飾的,一概名牌。她養的狗,也是名種,她的狗吃的狗糧也是名牌。總之,她有一個自動櫃員機老公,我覺得她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我很習慣用物質去衡量身邊朋友的幸福,當她們花一千多塊錢去做一個頭時,當她們只吃哈根達斯時,我都覺得她們幸福無比。反觀一下自己,這兩年,只要能滿足生活的基本需求,我別無他求。我差不多一年多沒逛過街了,自然什麼衣服都沒買過;我有半年沒出去吃過飯了,熱愛美食的我,天天在家裡吃著簡單的飯菜;本來打算買輛車,但是覺得學車太麻煩了,所以仍舊出門打車。

    當我完成了做媽媽這個偉大而光榮的任務時,老公想要表示一下,問我需要什麼。我想了想,對於物質,我好像沒有什麼慾望了。但是,對於幸福生活,我一直嚮往無比。我感到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寶寶健康成長,不要生病。我認為最幸福的婚姻是兩個人有說有笑,快樂不知時日過。如果這兩點能得到滿足,即使“鹹魚白菜也好味”。

    我和朋友說起我想要的幸福。她跳了起來,大罵我貪心,說我別人的幸福全用物質來衡量,自己的幸福就全用精神來衡量。當衡量幸福的標準不一樣的時候,又怎麼能說誰比誰更幸福呢。

    我媽媽是那種幸福感很強的人。她教育我,幸福是自己的事情,從來不需要和別人比。只要你今天的感覺比昨天好一點點,你就應該為今天這一點點好感到幸福。而且,人要在不同的時候變換不同的幸福標準,有了很多套幸福的標準之後,不管什麼時候,都會有一套標準讓你感到幸福。

    所以,做一個幸福的人,就是當你物質貧乏的時候,你去尋找精神上的幸福;當精神苦悶的時候,就讓物質帶給你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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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帥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