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每天騎著單車在這個城市裡往來穿梭的時候,我恨極了這個城市的平凡與落後。像每個年輕的都市人一樣,在不停揮霍青春的同時,竭力想把握什麼,卻終無所成。我想,我該離開這座城市了,離開這個屬於我的城市。這也是我唯一能背叛的東西。  

  北京,2001年某月某日,某路段地下鐵站。每天,我會在這裡上車,經過三個站點,然後在第四個站口走出去,那是離我工作地方最近的車站。我喜歡坐地下鐵的感覺。地下鐵中總會有些曖昧是我所期待的。下班後,我是坐末交通車回家。  

  透過雪蘭色的燈光,我注視著每一個人。這些匆匆在我身邊擦肩而過的每一個男人、女人。每個人都帶著自己固有的職業化的面容,站在月台上,當列車到來的時候,從不同的車門擠上同一交通車,又在不同的站口走下。正如我們從不同的地方,走到這同一個都市裡,然後以各自不同的模式進行著和結束著我們的故事、甚至生命。  

  不同的人,不同的故事,不同的結局。  

  每天,我用自己的左眼漠不關心的看著。在這個連列車也只是稍作停留的車站裡,茫然的看著。而我的右眼,則用來尋找自己故事的開端。琳子是這個時候出現的。琳子有一頭略帶憂鬱的微捲的頭髮,在眼光飄忽閃過的時,憂鬱更甚。在我注意到她時,末交通車已經進站。是的,每天,你都會跟許多人擦肩而過,他們很可能成為你的朋友或知己。所以,我從來沒有放棄和任何人擦肩而過的機會。  

  所以,在上車的時候我站在剛好可以和琳了擦肩的位置,但隨後我就有另外一種感覺──有些人,直到衣服擦破了也不可能出現火花。琳子就是這種人。她是那種有自閉的女人,當時,我這樣想。我坐在琳子身邊。我做出各種我能想到的姿式,以期吸引她的目光。  

  第二天的時候,我又見到了琳子,她穿一套職業女裝。我記不得第一次見到琳子時,她穿什麼顏色和款式的,但她給我的印像始終是藍白色的。純潔的白透著淡淡哀傷的藍色,像地下鐵中那雪藍色的燈光,散發著一種懶洋洋的哀傷與憂鬱。白色的上衣和藍色的短裙。我們已經像朋友一樣招呼對方,然後坐到一起。  

  琳子的祖籍是內蒙,她的國語不太標準。但這並不影響我們的談話以及談話的內容,她說話時,我會更專心聽著。她是在我下站的下站下車,那是最末的一個站口。我在下車後會等地下鐵離開然後再走出車站,因為,這段時間裡,琳子會隔著車窗向我揮手或者微笑什麼的。那時,她的寂寞芳華無處躲藏的被我瞧著。  

  接下來的日子裡,我們時常會在地下鐵中見面。從我們見面到分開一般是28─30分鐘,在這段時間裡,我們是有許多話要說,卻又怕說多了引起對方的誤會,或自認為會引起對方的誤會。那段時間是我們盼望到來以及到來後倍感煎熬的時間。所以,我們通常會拿本小說什麼的,一來可以找到不被誤會的談話內容;二來可以順便把書交換一下,以便留一個下次見面談話可以更親熱的藉口。我們雖然坐在一起,但通常會留出半公尺的距離。  

  我們靠得最近的一次,是因為爭論某本小說男女主角的一句對白中的一個詞語的前後順序引起的。當時,我和她之間的距離大約是0.01公分。我可以清晰的聽到她的呼吸及心跳的聲音,而且還深吸了一口帶著她體香的空氣。當時的距離已完全超過我心理承受的極限。我想去摸一下她的微捲的長髮或捏一下她鼻子,但我終究還是沒伸出手。  

  當時我覺得這種動作還是比較健康和純潔的,所以我的這個念頭一直珍藏著,直到有天晚上,我把這個念頭放進了浴缸裡,在放洗澡水的時候,一同被沖進了下水道。那次爭論的結果是琳子答應陪我去看一場電影。72個小時後,我們在地下鐵站見面。那次我終於可以和她一起坐到終點,然後和她一起走出車站。因為有很多的時候我都在想和她一起坐到終點的。  

  在她家附近,有一家影院正好可以看到那部影片。在走進影院的時候,我借機牽了一下她的小手。裡面的光線太暗,彼此看不清臉上是什麼表情。當時我覺得看不看電影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可以在一起多坐幾個小時。因為在72個小時前的那一分鐘裡,我愛上了這個女人。但我看不出她是否也同樣愛上了我。從影院出來時已是凌晨1點鐘,她要我送她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她買了好多吃的,她說明天不用起早煮菜,這些東西躺在床上就能吃。到她家樓下的時候,她問我要不要上去喝一杯,咖啡或紅酒什麼的。我想,我是應該上去的。而當時我也確實是上去了。  

  我是第二天晚上走出那棟老式樓房的。她的房間佈置的很簡單,給人乾淨和寬闊的感覺,因為她的房間也是以白色和藍色為主色調的。她有一套很棒的Hi-Fi,當音樂響起的時候,她關掉了那盞很亮很亮的白色的壁燈,然後打開一個寵物型式的台燈。那盞燈是粉紅色的。淡淡的燈光使高腳酒杯和她的臉,還有雪白的褥單都變成淡淡的粉紅色。酒杯裡有紅酒,她的臉因為酒精而微紅。璇旎的音樂、誘惑的燈光,在我覺得氣氛恰恰好的時候,她卻一把推開了我。她去洗澡的時候我只好坐在沙發裡,呆呆的望著浴室的門發呆。  

  我還是無法真正明白這個女人。或許我根本就不明白女人。我沖進了浴室,我的濕衣服是她幫我脫掉的,和那個雪白的褥單一起,在第二天中午被丟進了洗衣機。呼嘯而過的通常會孱弱的漂浮,唯有無聲的才刻骨蔓延;當瘋狂都變得暗啞,還有什麼沈默不可以爆發。而我當初的那個自認為健康、純潔的念頭則在和她沈默了十分鐘後放進了浴缸裡,被沖進了下水道。  

  當我走出那棟老式樓房的時候,我感覺那12個小時裡發生的一切都好遙遠。的確,我期待過,身體的靠近以及心靈的相互慰籍,在這個異地他鄉的城市裡,在拖著疲憊聲音的地下鐵中。可就在我們相擁的時候,我卻發現我們的心從不曾相互交融過,貼近的,只是身體。在我走出那棟老式樓房並且回頭的時候,我覺得我們好像失去了什麼。  

  又24小時後,我們坐在地下鐵中。她問︰
  
  “你會愛我嗎?”  
  “我……愛過了……”我答。  
  “你的意思是……你不再愛我了……是嗎?”她說。  
  “不是啊﹗”  
  “你不……問我以前嗎?”她有些期待。  
  “很重要嗎?”  
  “你認為在這個時代,上床和感冒一樣隨時發生。有些事就……不重要是嗎?”她努力想笑。  
  “……是吧﹗”  

  她笑,我也笑。好像她的問題和我的答案都非常的好笑,當列車出站的時候,隔著車窗的玻璃,我看到她並沒有揮手或微笑。我瞧見了她無處躲藏的淒楚的無助。我很了解自己,我無法對她做出任何的承諾。若然那樣是很荒唐和滑稽的。我無法理解這個時代的愛,卻能夠理解每一個愛裡都會有無奈的傷痛,她有她的,我有我的。如果一種愛是那樣希望又絕望的存在著,你該怎樣畫上句號。

  在後來的720個小時裡,我們沒有再見面。我找過她,但我只看到緊閉著的門和門上那個精致的鎖子。有時候,和一個人分手了,或許本來是不想分手的,可是忽然就分手了。好像根本沒什麼事,可大家心裡都明白已經到了分手的時候,甚至連說一聲“再見”的機會都不給對方──何必呢?何必說“再見”呢。  

  在720個小時多1分鐘後,我見到了琳子,她和一個大約三十多歲的男人一起出現下地下鐵站中的。我們彼此點頭致敬,然後,她介紹道︰“這是我的先生……”她左手無名指上的戒指像是這段愛情的句號。在地下鐵上,琳子是坐在他先生身邊的──如果那個人是她先生的話。  

  下車後,我並沒有走出車站,我想看看她是不是還會對我揮手或微笑什麼的,但沒有。在721個小時後,我收拾完自己的行李,我想我應該回到那個曾屬於我的城市。那個我曾討厭和唾棄的城市,那個沒有地下鐵的城市。我的愛情會在那裡,在沒有地下鐵的城市戀愛,或許會恆久一點吧。  

  車站,那列車是開往回家方向的。隔著車窗的玻璃,我彷彿看到了那些消逝的歲月,那個向我揮手或微笑著的琳子。只是那個車窗的玻璃已積了灰塵,我已看不清楚。如果我能衝破那塊積著灰塵的玻璃,會不會走回那已消逝的歲月?  

  有些花開是為了謝的,有些人來是為了走的,有些痕跡注定紀念放棄的……當我每天騎著單車在這個城市往來穿梭的時候,我已變得從容和寧靜。我依然會和許多人擦肩而過,他們很可能成為我的朋友或知己。所以我依然沒有放棄和任何人擦肩而過的機會…


讀後感:

在寫啥?看不太懂耶~但故事已經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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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帥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